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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生產銷售鋁超標油條的食品經營者覃孔會進行了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覃孔會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該案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五峰*起食品經營犯罪案件。
覃孔會是食品經營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五峰鎮(zhèn)從事餐飲服務。但其在經營過程中不注重學習培訓,對食品安全風險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在生產油條過程中超劑量加入明礬。2016年3月22日,五峰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對覃孔會生產、銷售的油條進行了抽樣檢查,經三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判定,該油條鋁殘留達908mg/kg,是國家標準的9倍。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專家委員會《中國居民膳食鋁暴露風險評估》,膳食鋁殘留嚴重超標,足以引發(fā)食源性疾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五峰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將該案移送至*機關偵查,后被檢察院送上法庭。
在這里,提醒廣大食品經營者一定要嚴格依法經營,以免受到法律的懲罰。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油條時不要盲目追求外觀和口感,否則會因鋁攝入過量損害骨骼和神經系統(tǒng)健康,導致記憶力減退與智力下降,引發(fā)骨質疏松等疾病。